生活在台灣這個地方,什麼奇形怪狀的東西到了此地通通不奇怪,會有每天當機停駛的捷運,會有基座裸露的纜柱,會有禁止兒子探視母親的醫院,會有接了訂單又賴帳的購物商城,會有亂編故事的媒體…等等等。
坊間很多教人溝通的書都說,對話的過程中要保持「同理心」,也就是「穿上別人的鞋子」,和對方站在同樣的角度思考,「如果我是他的話,對我來說最重要的是什麼?」「如果我是他的話,什麼樣的條件我可以接受?」「如果我是他的話,我會希望對方如何回應?」,如此方式思考,可以有效抓住對方的出發點,增進溝通的效率。
然而,善於標籤化的中國人和台灣人,並無法理解同理心是什麼,只知道看標籤說話。因此最近被頻繁拿出來討論的「吸菸和不吸菸的人」「騎機車和開車的人」就是一個是典型的標籤化的爭論。因為把香菸和人的關係定位為「抽」和「不抽」,所以「抽菸」的人就如何如何,「不抽菸」的人就如何如何。於是抽菸的人聚在一起數落政府的無情無義,不抽菸的人聚在一起痛罵抽菸的人沒有公德心。然而,問題真的在抽不抽菸嗎?
同樣的道理,出現在馬路上的交通工具,就分為「機車」和「汽車」。於是騎機車的人總是痛恨在兩公尺內就橫跨三個車道的計程車和公車,開車的人也覺得在車陣中穿梭的機車騎士很煩人討厭。問題是,用路安全問題,真的跟你是開車還是騎車有絕對關係嗎?如果開車的人照規矩開,騎車的人照規矩騎,真的會很不方便,很危險嗎?
問題,在於台灣人自我本位主義作祟,就像納粹一樣,覺得貼上某種標籤就會產生認同,對自我群體的認同,產生對對立群體的敵意,這是標籤化最可怕的後果,也是正在台灣社會上演的組織行為實驗。標籤化產生認同和狂熱的心理學討論可以參考《路西法效應》一書,我就不獻醜。
我對於菸的看法以前就表達過,我極端痛恨抽菸的人,更明確一點說,是「正在抽菸而且不顧四周有人不抽菸的人」,此間例子最簡單的就是:邊抽菸邊走路、開車或騎車的人。抽不抽菸基本上是與我無關的事,我想對於抽菸的人來說,不抽菸的人對他來說也沒有什麼差別,但如果抽菸的人不顧旁人地吞雲吐霧,那就是最失敗的人格,而我們的確應對此譴責。抽菸的人可以抽,但為顧及不抽菸的人的權益,應受到時間和地點的限制。
針對這個問題,可能有人會反問:為什麼不是「不抽菸的人可以不抽,但為了顧及抽菸的人的權益,不抽菸的人應受到時間和地點的限制。」我的想法是:「會肢體或意識上侵犯到他人的作為應受到限制」。所以我們會明文規定禁止在公共場合做愛,禁止在公共場合隨地便溺,禁止在夜間製造噪音…等等。不抽菸的人基本上沒有「煙」去侵犯別人,但抽菸的人卻有這項武器,這是抽菸的人應該受到規範的理由。把「抽」和「不抽」的標籤去掉後,我們就可以很明確的看到問題在哪裡,而不是只能意氣用事的做人身攻擊。
對於交通,去標籤化也可以使用在「騎車」和「開車」的人身上。交通的混亂如果只二分為機車和汽車是很沒有意義的,因為它的假設是:如果路上沒有機車,交通就會變好;或,如果路上沒有汽車,交通就會變好。問題是,高速公路沒有機車呀,前一陣子不是還有人抱怨「塞車也是一種幸福」是種失言嗎?越南的西貢市幾乎沒有汽車呀(近幾年有增加),他們的交通很好嗎?交通管理的問題不在於路面上有什麼交通工具,而在於這些交通工具如何「按規定使用」。
舉個簡單的例子,每當有計程車或公車從內側車道搶進外側車道載客時,機車要去哪?不就跑到內車道去了。所以汽車會抱怨機車佔用汽車道,警察也樂得騎士們幫他們增加業績,但問題的根本在於要接人載客的汽車,並不會乖乖走外車道,而要在內外車道間變換來去。機車族為了圖快的鑽洞行為也值得好好的規範一番,我就看過有騎士催著顏射管在車陣中用80km/hr 蛇行,或著用 30km/hr 的速度騎在內車道的正中央。二、四輪不分道,駕駛不互相體諒、禮讓,等著的就是無止境的混亂。但到底是要管制機車,還是管制汽車的爭論,只要把「汽車」、「機車」的標籤去掉,就會曝露出原本問題的所在。
同是用路人,卻缺乏互相禮讓的同理心,交通一定會混亂。不只是交通,失去同理心,家庭會混亂,公司組織也會混亂,政治也會混亂。同理心並不是盲目的容讓或寬恕,而是一個自我與他人之間緩衝的空間。撕掉標籤化的習慣,才能從問題的根本去解決問題,不然都是耍嘴皮子遊戲而已,比賽誰先替標籤染色,比賽誰能發明更新奇有趣的標籤,造成僅在紙上作文章,而不去正視隱藏在標籤背後的污垢的現象。









